苏雅惊恐地看着林度,她感觉自己像一只被蛇盯住的青蛙,全身的血液都凝固了。
她不明白,为什么自己精心设计的每一个细节,每一个表情,都在这个男人面前无所遁形。
林度没有再看她。
他弯下腰,从自己那个看起来平平无奇的黑色公文包里,掏出了一个东西。
一个火柴盒大小的,黑色的,方形仪器。
他按下了仪器侧面的开关。
下一秒。
“滴——滴——滴——”
一阵刺耳的,急促的蜂鸣声,瞬间撕裂了套房内由爵士乐和香水编织的暧昧。
仪器上一排红色的指示灯疯狂地闪烁起来,像一只只窥探着黑暗的血红眼睛。
林度举着那个还在疯狂鸣叫的探测器,像一个拿着探雷器的工兵,开始在房间里,不紧不慢地踱步。
他首先走到了那瓶插着鲜花的青花瓷花瓶前。
探测器的蜂鸣声在这里变得更加尖锐,几乎要刺破人的耳膜。
他放下探测器,伸出手,将花瓶里的水和鲜花,全部倒在了昂贵的手工地毯上,发出沉闷的声响。
然后,他将手伸进花瓶底部,摸索了一下。
再拿出来时,他的指尖已经多了一个比纽扣还小的黑色圆形物体。
一个加了防水涂层的微型窃听器,在灯光下闪着湿漉漉的,阴冷的光。
接着,他又走到了那台六十五寸的超薄液晶电视机前。
探测器的警报声再次响起。
他的目光精准地落在了电视机右下角,那个正在闪烁着微弱红光的电源指示灯上。
他没有用任何工具。
只是用自己的指甲,轻轻一抠。
那个小小的塑料指示灯罩,就被他完整地剥了下来。
灯罩后面,赫然藏着一个比米粒还小的针孔摄像头镜头。
镜头正对着刚才他们坐的那张沙发,冰冷地凝视着。
林度做完这一切,将那两样足以将苏雅送进监狱的“罪证”,并排放在了茶几上。
他甚至还细心地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副白色的一次性手套戴上,防止在上面留下自己的指纹。
然后,他又从公文包里拿出了另一件东西。
那支从不离身的,黑色的录音笔。
录音笔从他进门的那一刻起,就一直处于开启状态。
他按下了播放键。
苏雅那甜腻而又充满了诱惑的声音,在安静的房间里回响起来。
“……林度,其实我关注你很久了……”
“……我们,真的要一直谈工作吗?”
林度关掉录音。
他拿起那支录音笔,对着上面的麦克风,用一种宣读法律文书般的冰冷语调,说道。
“时间,晚上八点二十三分。”
“地点,希尔顿酒店,2808号行政套房。”
“现场查获针孔摄像头一个,微型窃听器一个。”
“当事人,苏雅,女,三十二岁,天衡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,执业证号……”
他顿了顿,目光落在了那个已经彻底瘫软在地,面如死灰的女人身上。
“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八十四条,【非法使用窃听、窃照专用器材罪】规定:非法使用窃听、窃照专用器材,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”
“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》第四十九条,以及《律师执业管理办法》第三十九条之规定:律师以不正当手段,妨害司法公正,或引诱、威胁他人提供伪证,情节严重的,应由司法行政部门,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,并终身禁止其从事法律行业。”
他再次播放了刚才苏雅说“我们可以不谈工作”的那段录音。
“这段录音,加上桌上这两样东西,明天一早,就会同时出现在省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,和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桌面上。”
苏雅的身体开始剧烈地,不受控制地颤抖起来。
她原本是那个设下陷阱的,高高在上的猎人。
现在,她却成了被关在笼子里,等待审判的猎物。
她终于明白,自己面对的是一个何等可怕的对手。
林度缓缓地走到她的面前,居高临下地看着她。
那张英俊的,戴着金丝眼镜的脸上,没有任何的表情。
仿佛刚才那场惊心动魄的反杀,对他来说,只是一次再简单不过的逻辑推演。
“你只有一次机会。”
他的声音很轻,却带着一种让人无法抗拒的威严。
“告诉我。”
“谁派你来的?”
“我要名单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