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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57章 德州,试炼场!

次日清晨。

当青山将那份关于德国出兵胶州湾的电报,放在李鸿章的早餐桌上时,这位裱糊匠手中的银筷子啪嗒一声掉在盘子里。

「德国人也要来了?」

李鸿章不用看电报的详细内容,仅仅是胶州湾这三个字,就足以让他感到室息。

胶州湾那是山东的门户,是京畿的屏障。

德国人这一刀,是直接捅在了大清的肋骨上。

以前没出过门的时候,大清的官员们还能坐在紫禁城的井底,看著那一小片天,觉得大清地大物博,有四万万子民,一人一口唾沫也能把洋人淹死。

他们会说:「洋人腿直,不能弯曲,倒地即死。」

可到了加州的见闻,就像是一记记重锤,把他们的天灵盖都敲碎了。

他们看到了那喷火的钢炉,看到了那能把山劈开的机器,看到了这座用钢铁和电力堆砌起来的旧金山。

差距太大了。

大得让人绝望,大得让人连追赶的勇气都没有。

如果德国跟加州一样发达,哪怕只有加州的一半,大清那点还拿著老式前膛枪的练军,在那坚船利炮面前跟纸糊的有什么区别?

「狼烟起————」

李鸿章喃喃自语,仿佛已经看到了山东半岛上空升起的硝烟。

「快!盛宣怀!」

李鸿章顾不上礼仪,对著身后的心腹吼道:「收拾东西!回国!立刻安排船只!」

「发报给总理衙门!让北洋水师备战!虽然未必有用,但总得有个姿态!不能让洋人觉得咱们大清没人了!」

使团瞬间乱成了一锅粥。

在这种兵荒马乱的时刻,人性的自私与贪婪,就像是受惊的蟑螂一样,纷纷从阴暗的角落里爬了出来。

「哎哟不行了————我的肚子————」

李莲英的大侄子李福突然捂著肚子蹲在了酒店大堂的地毯上,脸色蜡黄,豆大的冷汗往下掉。

「中堂大人————我这肚子像是被刀绞一样,怕是得了这里的霍乱了————走不动了————」

李福一边哼哼,一边给旁边的两个弟弟使眼色。

老二李禄立刻心领神会,扑通一声跪下:「中堂大人!大哥要是死在船上可咋办啊!求大人开恩,让大哥留下治病吧!这可是我们李家的长房长孙啊!若是出了事,干爹那边我们也交代不了啊!」

「是啊大人!我也头晕!怕是水土不服!」

与此同时,那几个八旗权贵子弟也纷纷出了状况。

有的说腿摔断了,有的说发高烧了,甚至还有一个贝勒爷,指著自己脖子上的一个蚊子包,声泪俱下地说自己昨晚被美国的毒蚊子咬了,怕是得了绝症,必须留在加州抢救。

李鸿章看著这群演技拙劣的丑角。

他当然知道这些人代表了谁的利益。

「哼。」

李鸿章懒得戳穿他们。

「既然病了,那就留下养病吧。」

「别把病气带回船上,传染了那些还要回去建设国家的学子。你们————好自为之。」

说完,他头也不回地走了。

看著李鸿章的车队消失在街角,原本还在地上打滚的李福,像个没事人一样站了起来,拍了拍屁股上的灰。

「嘿!这老头子还挺好说话!」

「这地方多好啊!有电灯,有汽车,还没人管咱们抽大烟!」

一群大清的寄生虫发出了快活的笑声。

在不远处的阴影里,华青会的管事正用一种看著待宰肥猪的眼神,微笑地注视著他们。

在城市的另一端,火车站。

一列蒸汽机车缓缓驶出站台,向著东南方向的德克萨斯疾驰而去。

头等车厢内,真皮沙发、波斯地毯、甚至还有一个小型的吧台。

三个华人面孔的男子坐在那里。

洛森原本打算亲自带二狗,三狗去德克萨斯走一趟。

奈何蜂群思维强烈不建议。

推演三遍依然拒绝。

蜂群思维建议洛森依然坐镇旧金山,可以意识降临死士前往。

洛森同意。

蜂群思维刷新了一个体力2.1倍,各项数据拉满的顶级死士,华人面孔,取名封棋,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,洛森的意识都会在封棋身上。

另外两个死士取名,阿渣,阿飞封棋(洛森)此时拿著一杯加了冰块的波旁威士忌,看著窗外逐渐从郁郁葱葱的森林转变为荒凉戈壁的景色。

阿渣和阿飞坐在他对面。

「德州————」

洛森抿了一口酒,眼神深邃。

如果说加州是他的大本营,那么德克萨斯,就是他必须要拿下的战略后方和资源血库。

那地方太大了,土地肥沃得流油。

东部的棉花种植园是白色的金矿,西部的长角牛是移动的肉库。

最重要的是,再加上德州,洛森就掌握了全美90%的石油储量。

「加州是张白纸,我想怎么画就怎么画。但德州,那是一张已经画满了涂鸦的烂纸。」

洛森脑海中浮现出那些盘根错节的势力。

那里有从墨西哥独立战争时期就遗留下来的老牌家族,这帮人拥有私人军队,把法律当擦屁股纸。

有拥有几万英亩土地的超级农场主。

有无法无天的牛仔帮派,还有那种根深蒂固的孤星共和国傲气。

这不是靠砸钱就能买下来的。

那帮德州佬,宁可把地烧了,也不会卖给一个外来户。

早在来之前,洛森就通过蜂群思维进行过推演。

蜂群思维给出了两个方案。

方案A:文明蚕食。利用商业绞杀、政治献金、扶植傀儡议员等手段。预计耗时:3年。

方案B:野蛮平推。利用系统功能,以潜伏死士为锚点,直接空降死士军团,将那些反对势力物理消灭,重新整合。预计耗时:3个月。

这两种方法各有利弊。

就在洛森犹豫的时候,蜂群思维给出了第三种方案。

方案C:熔炉计划核心逻辑:练兵。

蜂群思维展示了一组令人咋舌的数据推演:

按照加州目前的科技爆炸速度,死士科学家+全球人才虹吸,加上蜂群思维的超高效率,保守估计,最多200年,加州就可以开启星际殖民时代,走出太阳系。

这里就出现了一个巨大的、致命的未知变量—一费米悖论。

宇宙这么大,为什么我们还没见到外星人?

如果真的有外星文明,它们的科技等级是多少?

它们的种族天赋是什么?

是像人类一样脆弱的碳基生物,还是某种矽基的、灵能的、甚至是不死不灭的怪物?

蜂群思维发出了最高级别的红色预警:

【假设:外星文明存在,且具有敌意。】

【现状:死士虽然强悍,但目前的作战经验仅限于地球上的常规战争。对于极端环境(高辐射、极寒、极热、必死之境)的生存与作战数据,几乎为零。】

【结论:人无远虑,必有近忧。如果等到200年后再去想怎么打未来之战,那就晚了。】

「所以————」

洛森看著那个推演结果,感到一种荒谬的震撼:「拿德克萨斯当练兵场?」

【不仅是德克萨斯。未来的亚马逊雨林、撒哈拉沙漠、甚至南极洲,都将成为死士的试炼场。】

【我们需要大量的死亡数据。我们需要知道,在没有补给、没有支援、甚至武器落后的情况下,死士的极限在哪里。】

【我们需要筛选出更强的基因模版,进化出「超级战士」。】

【这次试炼,蜂群思维将会保护宿主本体的次等规格保护封棋,检测漏洞】

「有意思。」

洛森嘴角勾起一抹狂热的笑意。

这就是蜂群思维的可怕之处。

它没有人类的短视,它站在几百年后的时间尺度上,去审视当下的每一步棋。

靠空降兵一路平推,固然很爽,那是开了挂的无双模式。

但如果想征服星辰大海,就得学会怎么在泥潭里打滚,怎么在绝境中求生。

「那就这么定了。」

洛森下达了指令。

「不直接横推。不空降大军。」

「给死士们最少的支援,最恶劣的任务。让他们去跟那些德州骑警、墨西哥毒枭、印第安战士厮杀。让他们去流血,去进化。」

「我要的不仅是地盘,更是那一串串珍贵的【作战资料库】。

,这次算是模拟演练,刚下达完指令,洛森就感觉到了一种异样。

那种被过度保护的感觉又来了。

洛森看了看车厢门口那个正在检票的列车员—一那是一个死士。

他又看了看窗外,每隔几公里,铁路沿线就有一个看似在修路的工人向列车行注目礼。

甚至连这列火车的司机,都已在昨晚被替换成了拥有丰富经验的死士。

更离谱的是系统的刷新机制。

原本,蜂群思维会根据加州各行各业的需求,在每天零点自动刷新那199名死士,分配到各个岗位。

从今天开始,蜂群思维强行锁定了刷新权。

每天的刷新时间被推迟到了23:59分。

也就是说,在这之前的23小时59分里,这199个名额一直悬在洛森的头顶,处于「待命」状态。

不管是本体还是次等保护目标封棋,遇到任何危险、遭到伏击、甚至是被人拿枪指著头,蜂群思维会瞬间刷新出一支疯狂的近卫队,替他挡子弹,替他杀人。

「真是————」

洛森无奈地摇了摇头,有些哭笑不得:「一群神经过敏的保姆。」

虽然觉得有点小题大做,但他也没去干预。

毕竟,蜂群思维的统筹安排比他更全面。

它一方面要死士在极端环境下为了数据送死,一方面又对宿主的安全有著绝对的偏执。

这并不矛盾,这是生存的底层逻辑。

「先生,来根烟?」

一个略带生硬却努力装作标准的汉语声音打断了洛森的思绪。

洛森转过头。

这节贵宾车厢里没几个人,毕竟去德州的火车票不便宜,能坐得起头等舱的,都是有点身家的主儿。

说话的是坐在过道对面的一个白人胖子。

他穿著一身搭配得有点俗气的格子西装,脸上挂著那种生意人特有的、和气生财的笑容。

「加州烟,好东西。金叶牌。」

胖子递过来一根用精美锡纸包裹的雪茄,那是加州最近很流行的牌子:「我看您也是华人,我就想著用汉语跟您套个近乎,顺便练练我的口语。您别介意,我的汉语是跟我的华人帐房先生学的,有点口音。」

洛森接过雪茄,阿渣立刻划燃火柴帮他点上。

「客气了。」洛森吸了一口,微笑著看著这个胖子:「你的汉语说得不错,有广东味。去德州做生意?」

「是啊!那是必须的!」

胖子见洛森搭理他,顿时来了劲,挪了挪屁股凑过来:「自我介绍一下,我叫鲍勃,是个皮草商人。我去德州收牛皮。您知道的,现在加州的皮革厂、鞋厂开足了马力,缺好牛皮啊!那价格,一天一个样!我去德州把那些乡巴佬手里的生皮收过来,运回加州一转手,那就是这个数!」

他伸出五根手指,一脸的得意。

「还是加州好啊!」胖子感慨道:「我在加州做生意,那叫一个舒坦。法律健全,警察负责,只要交了税,没人敢找麻烦。尤其是跟你们华人做生意,讲究!痛快!不像那些东部的犹太佬,斤斤计较。」

「而且我也看出来了,在加州,华人比白人更有优势。好多政府部门的头头都是华人。我现在正努力学汉语呢,以后想把生意做大,不懂汉语可不行。」

洛森笑了:「你这是拿我当免费外教呢?」

「哈哈哈!哪能啊!这叫不放过任何一个学习机会!」

胖子哈哈大笑,随即压低了声音,神神秘秘地提醒道:「不过,先生。我看您这身打扮,也是个体面人。我得提醒您一句。」

「这火车一过埃尔帕索,那就是德州的地界了。那里跟加州可不一样。

胖子脸上露出一丝恐惧:「那里就是个粪坑!没有法律,只有枪。那些牛仔和墨西哥人,野蛮得很。尤其是对华人,他们不太友好。毕竟他们觉得加州抢了他们的生意,他们嫉妒。」

「您要是到了那边,最好找个本地的白人向导,或者雇一队保镖。不然,很容易被抢,甚至————」

他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。

「多谢提醒。」

洛森依旧保持著那副云淡风轻的微笑:「我会注意的。我也是个做生意的。

做粮食。」

「粮食?好买卖啊!」

胖子一拍大腿:「不过您做粮食,那应该去东部啊,去休斯顿或者达拉斯。

那边的棉花和玉米多。西边全是沙子,连鸟都不拉屎。」

「嗯,一路走一路看吧。」

火车在荒野上飞驰,窗外的景色从郁郁葱葱的加州森林,逐渐变成了黄沙漫天的戈壁。

巨大的仙人掌像卫兵一样矗立在路边,偶尔能看到几具牛的骨架,被烈日晒得发白。

几个小时后。

「呜」

汽笛长鸣,火车缓缓减速,停靠在了一个充满风沙气息的小站。

站台上,几个戴著宽檐帽、腰间别著左轮的牛仔正懒洋洋地靠在柱子上。

「埃尔帕索,到了。」

洛森站起身,整理了一下风衣。

阿渣和阿飞立刻提起行李箱。

「哎?您这就下车了?」

胖子鲍勃惊讶地问道,嘴里的雪茄差点掉下来:「这里是埃尔帕索啊,是个边境乱得要命的鬼地方。做粮食生意的都在东边呢!您在这儿下车,能收到什么粮食?这儿只有仙人掌!」

「累了,歇歇脚。」

洛森并没有多解释,带著两个跟班,大步走下了车厢。

贵宾车厢里,另外几个一直没说话的商人终于忍不住了,发出了嗤笑声。

「鲍勃,你是个猪脑子吗?」

一个瘦高个的商人把玩著怀表:「你还真信他是做粮食生意的?还真信他是个普通商人?」

「啊?不是商人是什么?」胖子一脸懵逼,挠了挠头:「他穿得挺体面的啊,说话也客气。还有那雪茄————」

瘦高个冷笑一声,指了指窗外那个已经远去的背影。

「你没观察他那两个跟班吗?」

「我感觉就像是坐在了一头老虎旁边。」

胖子打了个寒颤,看了看空荡荡的座位,突然觉得刚才那根雪茄有点烫手。

埃尔帕索。

这里隔著那条浑浊的里奥格兰德河与墨西哥的华雷斯城相望。

在上帝的视野盲区里,这里是完美的法外之地,是亡命徒的乐园。

这里的居民构成就像是一杯调配失败的烈酒。

30%是来自美国的白人一赌徒、枪手、通缉犯和铁路工人。

65%是墨西哥人—劳工、农民和失去土地的旧主人。

原本,这里还有5%的华人,大多是修铁路留下来的苦力,靠开洗衣店和餐馆卑微地活著。

但自从加州崛起的消息像风一样刮过这片荒原后,他们一夜之间全跑了。

毕竟,谁都不傻。

去了加州就能挺起胸膛做人,有法律保护,有尊严。

谁还愿意留在这个把华人当两条腿的牲口看的地方当二等公民?

于是,当洛森踏上月台时,他们是这里唯一的异类。

「六枪之城」这个绰号不是为了好听而取的。

在这里,每个人腰里都别著一把柯尔特左轮手枪。

无论是你的马踢了我的狗、还是你看了我的女人一眼,还是帮派抢地盘,人们的第一反应绝不是找那个该死的法官,而是拔枪互射。

当地有句名言:在埃尔帕索,陪审团是由六颗铅弹组成的。

就在今年四月,这里刚刚上演了一出名为「五秒四尸」的枪战大戏,让这座城市的恶名响彻了整个西部。

麻烦来得比苍蝇还快。

三个满身油污、嚼著烟草的牛仔,像是一堵散发著恶臭的墙,挡住了去路。

他们歪戴著帽子,手按在枪柄上。

「呸!」

一口浓痰精准地吐在了洛森的前方。

「瞧瞧这是什么?」

领头的牛仔是个独眼龙,他夸张地捏著鼻子:「哪来的娘娘腔?穿得像个刚从棺材里爬出来的吸血鬼。这儿不欢迎大清佬,滚回你的猪圈去。」

另外两个牛仔哄笑著,眼神肆无忌惮地打量著洛森和阿渣手里的皮箱。

「想进城?行啊。」

独眼龙伸出一只脏兮兮的手,手指搓动著:「交税。每个人一百美元的呼吸税。毕竟你们污染了德克萨斯的空气。」

周围的旅客纷纷避让,像是避开瘟疫。

洛森看著那只伸到面前的脏手,连眉头都没皱一下,甚至懒得摘下那副小羊皮手套。

他冲阿渣微微示意。

阿渣动了。

他猛地伸出那只大手,像是一把液压钳抓住了独眼龙的手腕。

咔嚓!

独眼龙的手腕呈现出一个诡异的九十度反折,白色的骨茬刺破了皮肤。

「啊!」

惨叫声还没完全冲出喉咙,阿渣一脚踹在他的膝盖上,让他跪在了洛森面前。

「你们该死!」

另外两个牛仔怒骂著,快速去拔腰间的左轮手枪。

但在这种距离下,拔枪是一个致命的错误。

阿飞的身影如同鬼魅般撞入两人中间。

袖口滑出一把博伊猎刀。

噗!噗!噗!噗!噗!噗!噗!

七刀。

快得让人看不清动作。

每一刀都精准地避开了肋骨,捅进了心脏、肺叶和喉咙。

没有多余的动作,只有极其高效的杀戮。

那两个牛仔的手甚至还没摸到枪柄,身体就已经像漏水的皮袋一样,喷涌著鲜血软倒在地上。

不到三秒钟。

月台上死一般的寂静。

洛森依然站在那里,风衣甚至没有起褶。

他低头看著那个跪在地上,痛得浑身抽搐的独眼龙,脸上挂著温和的笑容。

「现在,还想收税吗?」

独眼龙拼命摇头,眼泪鼻涕糊了一脸。

周围看热闹的牛仔们倒吸了一口凉气,但很快,那种属于亡命徒的幸灾乐祸又占了上风。

「华人仔!你们惹大麻烦了!」

人群中有人阴恻恻地喊道:「你们杀的那两个,是曼宁兄弟的手下!那是这座城的地下皇帝!你们死定了!」

曼宁兄弟经营著最大的两家沙龙,控制著赌博和妓女,养了一批亡命徒打手,连市长都要看他们脸色。

听到这个名字,洛森笑了。

他掏出一块手帕,轻轻擦了擦皮鞋,随手扔在独眼龙脸上。

「曼宁兄弟?」

「以后,不再有了。」

洛森带著阿渣和阿飞,无视周围那些像狼群一样窥视的目光,径直进城。

他们走进了一家看起来最气派的三层沙龙。

一楼是酒馆和赌场,二楼三楼是妓院。

当洛森推开那扇沉重的橡木弹簧门时,原本嘈杂的沙龙出现了短暂的停顿。

所有人的目光都像聚光灯一样打在这个衣著考究的东方人身上。

洛森径直走向吧台,在那个擦拭著酒杯、眼神阴的酒保面前坐下,扔出了三枚沉甸甸的墨西哥鹰洋。

银币在吧台上旋转,发出悦耳的声音。

「三杯最好的威士忌。要干净的杯子。」

酒保停下手中的动作,那双像死鱼一样的眼睛盯著洛森:「华人应该待在加州,而不是来德州找死。朋友,你身上有血腥味。」

「你的废话比你的酒还多吗?」洛森微笑著反问。

酒保冷哼一声,转身倒了三杯琥珀色的液体。

几个穿著暴露、抹著厚厚脂粉的妓女看到了洛森出手阔绰,立刻像闻到腥味的猫一样凑了上来。

「哎哟,好俊俏的东方少爷~」

一个胸脯快要从紧身胸衣里跳出来的金发女人扭著腰肢,带著一股浓烈的廉价香水味,伸手就要去摸洛森的大腿,「来埃尔帕索这种鬼地方可是很寂寞的,让姐姐带你去楼上快活快活?姐姐的技术————」

「滚。」

阿渣甚至没有正眼看她,只是随手一推。

那个女人踉跄著后退了几步,一屁股坐在地上,狼狈不堪。

那种级别的极品才配服侍老板。

这种浑身酸臭味的货色,也配接近老板?

「你!」

妓女恼羞成怒,尖叫道:「装什么大爷!不就是几个臭钱吗?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!」

她骂骂咧咧地走了,临走还啐了一口。

周围的牛仔和酒客们,一个个停下了手里的动作。

他们看著这三个格格不入的华人,眼神里充满了恶意。

那是看著肥羊落入陷阱的眼神。

他们已经在脑子里盘算著,等这三个人走出这扇门,该怎么把他们拖进巷子里,割开喉咙,抢走那些金币,甚至剥光那身昂贵的西装。

面对这众矢之的的场面,洛森却笑了。

他端著酒杯,看著镜子里那些贪婪的面孔,对阿渣和阿飞说道:「看到了吗?」

「这就是全员恶人的西部小镇。没有法律,没有道德。他们已经在打算怎么洗劫并屠宰我们了。」

阿渣端著酒杯的手微微颤抖。

那不是恐惧,那是兴奋。

「老板————」

阿渣舔了舔嘴唇,喝了一口烈酒:「我可太喜欢这里了。比咱们加州好啊!

嘿嘿。」

洛森点了点头,手指轻轻敲击著吧台。

「狼群在敖德萨,老乌鸦在米德兰,快帮在圣安东尼奥,骚狗在奥斯汀。至于离这里最近的鬣狗,停在城外十里之外。」

「也就是说————」

「现在,埃尔帕索只有我们三个人。」

「我要你们俩拿下这座城。」

「够不够刺激?」

阿飞也大口喝了一杯酒,张憨厚的脸上浮现出一抹狰狞的笑容,博伊猎刀在袖口若隐若现。

「嘿嘿!比做菜刺激多了。」

那群牛仔听不懂汉语,不知道这三个人在叽里咕噜说什么,只看到这三个肥羊不仅没吓尿裤子,反而在笑。

那种笑,让他们感到一种莫名的愤怒和不安。

「妈的,笑什么笑!」

一个满脸横肉的牛仔按捺不住了,手摸向了腰间的枪柄。

就在这火药桶即将爆炸的瞬间。

酒馆那两扇厚重的大门,被暴力踹开,狠狠地撞在墙上。

所有的目光转向门口。

一个高大的身影走了进来。

他穿著黑色长礼服,两把特制的长管左轮手枪极其夸张地别在腰间。

埃尔帕索的城市元帅,著名的神枪手警长,达拉斯·斯图登米尔。

他带著两名警员,目光如鹰隼般扫过全场,最后死死地锁定在洛森三人身上,大步流星地直奔而来。

「听说————」

「有三个刚下火车的黄皮老鼠,在我的车站杀了人?」

洛森举起酒杯,对著光看了看那琥珀色的液体。

「纠正一下,警长先生。」

「是三只没教养的野狗试图咬人,然后被我的仆人清理了。

斯图登米尔伸出一根粗壮的手指,狼狠地戳向洛森的胸口。

「你是来干什么的,小子?」

洛森没有躲。

那根手指戳在他坚实的胸肌上,像是戳在了一块花岗岩上。

「我是个生意人,警长。」

洛森轻轻弹了弹被戳过的地方:「做粮食生意的。我听说这里的面粉价格不错,我也想买点特产。」

「粮食生意?」

斯图登米尔夸张地转过身,对著那群噤若寒蝉的牛仔和赌徒大喊:「嘿!伙计们!听到了吗?这个华人说他是来卖粮食的!在埃尔帕索卖粮食!哈哈哈!」

哄笑声在酒馆里炸开。

「听著。」

斯图登米尔的笑声戛然而止,脸瞬间凑近了洛森,鼻尖几乎要碰到洛森的鼻子。

「我不管你是卖粮食的,还是卖鸦片的。在埃尔帕索,只有我才是规矩。你在我的地盘杀了人,而且杀的是我有选票的朋友。这事不能就这么算了。」

「哦?」

洛森挑了挑眉:「那依警长的意思,我想离开这里,需要付出什么代价?罚款?还是————」

斯图登米尔摇了摇手指,阴狠道:「不不不,你走不了了。按照埃尔帕索的法律,杀人偿命,或者你可以买命,但价格嘛————」

就在这时,酒馆的大门再次被推开。

这一次,进来的不是一个人,而是一群人。

几十个穿著皮衣、腰间挂著双枪、眼神凶恶的男人涌了进来,将本来就拥挤的酒馆塞得满满当当。

领头的两个人长得很像,红脸膛,宽下巴。

「就是这三个杂种杀了我的人?」

弗兰克·曼宁自光像毒蛇一样扫过洛森三人。

「曼宁,这事儿我来处理。」

斯图登米尔有些不满地皱了皱眉,虽然他和曼宁兄弟互相利用,但他不喜欢别人插手他的执法:「我在跟这位粮食商人谈法律。」

「省省吧,警长。你的法律太慢了。」

医生·曼宁冷笑一声,他是个真正的疯子,他在当牙医的时候就喜欢把病人的好牙拔下来当收藏品。

「按照埃尔帕索的规矩,血债血偿。」

他走到洛森面前,把一把沉重的雷明顿左轮手枪重重地拍在吧台上。

「决斗。」

医生·曼宁眼神里全是戏谑:「或者我们现在就乱枪打死你们,把你们剁碎了喂狗。你自己选。」

洛森看了一眼那把枪,又看了一眼周围那几十个虎视眈眈的枪手。

此刻的阿渣正蹲在椅子上,手里拿著一根从旁边桌子上顺来的鸡腿,啃得满嘴是油。

「阿渣,人家要跟你玩玩。」

阿渣咽下嘴里的鸡肉,用袖子擦了擦嘴,从椅子上跳下来:「行啊。怎么玩?单挑还是群殴?」

「单挑?」

弗兰克·曼宁大笑起来:「小子,你是不是没搞清楚状况?我们这边的规矩是一我们要派出我们最好的三个枪手,对你一个。谁让你杀了我们三个人?」

「三对一?」

周围的看客们发出了嘘声。

这哪里是决斗,这就是处决。

阿渣却像是没听懂一样,点了点头:「行吧,三个就三个。」

埃尔帕索的主街。

尘土飞扬的街道被清空了。

两边的屋顶上、窗户后,挤满了看热闹的人群。

在这个娱乐匮乏的边境小镇,一场死亡决斗比巡回马戏团还要吸引人。

正午的太阳把影子压缩到了最短。

街道的一头,站著阿渣。

他脱掉了那件束缚行动的外套,只穿著一件白衬衫,袖子卷到手肘,露出了那两条如同钢筋绞成的手臂。

他并没有像西部牛仔那样把手放在枪柄上,而是双手自然下垂,看起来松松垮垮的,像个刚睡醒的农夫。

街道的另一头,站著曼宁兄弟派出的三个枪手。

这三个人都是埃尔帕索赫赫有名的亡命徒。

快枪手比利,据说能在硬币落地前拔枪射击;

独眼杰克,能百步穿杨,喜欢用改良过的准星;

还有一个绰号屠夫的墨西哥人,手里拿著两把改装过的大口径左轮。

这三人呈扇形排开,手按在枪柄上,死死地锁定了阿渣。

斯图登米尔警长站在酒馆门口,充当裁判。

「听好了!」

斯图登米尔大声喊道:「没有规则!拔枪即开始!生死无论!」





那个「一」字还没出口。

对面的三个枪手几乎同时动了。

比利的手速最快,他的枪已经拔出了一半,杰克的枪口刚抬起,屠夫正在给双枪击锤蓄力。

在那一瞬间,围观的人群屏住了呼吸。

他们期待著看到那个华人被乱枪打成筛子的惨状,期待著鲜血染红尘土的刺激。

然而。

他们看到的是一场超越了物理常识的魔术。

或者说,没人看清阿渣是什么时候拔的枪。

他们只看到阿渣的手臂像是消失了一瞬间,那是速度快到极致产生的残影。

紧接著就是三声枪响。

砰!砰!砰!

这三声枪响几乎连成了一条线,听起来就像是一声长音。

著名的击锤速射被演绎到了极致。

结果在瞬间就已经注定。

快枪手比利的枪刚举平,独眼杰克的枪刚瞄准,屠夫的手指刚扣上扳机。

扑通!扑通!扑通!

三个人像是被无形的巨锤砸中了额头,整齐划一地向后倒去。

每个人的眉心,都多了一个精准无比的血洞。

甚至连血花溅射的方向都是一致的。

死一般的寂静。

埃尔帕索的街道仿佛被按下了暂停键。

风滚草滚过路面的声音都变得震耳欲聋。

阿渣手里的那把特制柯尔特左轮枪口还在冒著青烟。

他一脸无聊地把枪插回腰间,嘟囔了一句:「太慢了。还没杀鸡有意思。」

「这不可能————」

「杀了他!给我杀了他!」

弗兰克歇斯底里地吼道,同时掏出一把德林杰袖珍手枪!

与此同时,医生·曼宁也拔出了枪,周围那几十个曼宁帮的打手也纷纷举起了枪。

去他妈的决斗!这是埃尔帕索!这是黑帮火拼!

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,阿飞动了。

他的手腕一抖,一道寒光如同流星赶月,划破了空气。

噗!

正准备扣动扳机的弗兰克·曼宁僵住了。

那把飞刀精准地从他的左太阳穴刺入,从右太阳穴穿出,刀尖上还带著红白的脑浆。

「大哥!」

医生·曼宁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。

场面彻底失控了。

「都给我住手!」

斯图登米尔警长终于反应过来了—

这三个华人,不是绵羊!

斯图登米尔有著神枪手的美誉,他的拔枪速度在整个德州都是排得上号的。

他现在就在封棋的侧后方,距离不到三米。

这是个死角。

「去死吧,黄皮猴子!」

斯图登米尔猛地拔出了腰间那两把特制的长管左轮,枪口直指阿飞和封棋的后背。

他自信,在这个距离、在这个角度,没有人能躲过他的双枪。

就在斯图登米尔的手指即将扣下扳机的0.1秒。

洛森动了。

在21点体质的爆发下,洛森的速度已经超越了人类的极限。

斯图登米尔只觉得眼前一花。

他手里的那两把枪,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到了洛森的手里。

洛森的身影出现在斯图登米尔的面前,两人的脸相距不过十厘米。

「警长,跟世界说再见。」

洛森将其中一把枪的枪管,直接塞进了斯图登米尔那张张大的嘴里,顶住了他的上颚。

「唔!」

斯图登米尔的瞳孔剧烈收缩。

一声闷响。

红白之物从斯图登米尔的后脑勺喷射而出,溅在酒馆那块写著欢迎光临的招牌上,像是一朵盛开的彼岸花。

ps:又卡文了兄弟们,今天只有一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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